1教学要求
2学习重点
一、药品质量标准制订基础与原则
1. 标准分类——临床研究用质量标准、生产用质量标准、国家药品标准、企业标准。
2. 申报资料——质量研究资料、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、样品检验报告书、稳定性研究。
3. 药品质量标准制订基础——查阅、整理文献资料,了解研制新药的有关信息,建立药品质量标准(确定研究内容、方法学研究、确定质量标准项目及限度、制订质量标准、修订质量标准)。
4. 标准制订基本原则——安全有效、规范性、针对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。
5. 起草说明编写细则——概况、生产工艺或处方、标准制订的意见或理由、与国外药典或有关标准的比较、主要参考文献。
二、药品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制订的主要内容
1. 名称——应科学、明确、简短、发音清晰。包括通用名(经SFDA批准,即为药品的法定名)、化学名、商品名。
2. 性状——包括外观色泽、形状、臭味、晶型、溶解度、物理常数等。
熔点(mp)——区别是否有分解现象,可采用差示扫描量热法测定,严格升温速度,要求报告初熔和全熔。
比旋度()——应考察药物浓度和溶剂对比旋度及旋光方向的影响。
百分吸收系数()——选用5台不同型号的紫外-可见分光光度计,采用高、低浓度各双份进行测定。
3. 鉴别——方法选用原则:(1)要有专属性、灵敏性,且便于推广。(2)化学法与仪器法相结合。(3)尽可能采用药典中收载的方法。(4)方法学验证:专属性(做对照试验、空白试验);耐用性;检测限(必要时)。
4. 检查——包括无机杂质、有机杂质、残留溶剂。
无机杂质:多为已知杂质,参考多数药物的限度水平和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制订。
有机杂质:通称为“有关物质”,是药品杂质检查中重点考察的内容。普遍采用色谱法(HPLC、TLC法)测定。
残留溶剂:采用GC法检测,研究方法和限度要求可参考药典和相关指导原则。
限度检查方法学验证——专属性、检测限、耐用性。
5. 含量/效价测定
容量法——是原料药的首选方法。
光谱法——多用于制剂分析。
色谱法——是复杂成分分析的有效方法,适用于制剂和多组分原料药的分析。
含量限度的制订——根据剂型、生产水平、主药含量多少和分析方法等进行综合考虑。
方法学验证——准确度、精密度、专属性、线性与范围、耐用性。
6. 稳定性试验
影响因素试验——包括高温、高湿、光照(1批样品,10天)。
加速试验——40℃、RH75%条件下放置6个月(3批样品)。
长期试验——25℃、RH60%条件下放置36个月(3批样品)。
3关键词
质量标准、起草说明、新药申报